死亡医学:白骨作证
在今天的法医实践中,当法医遇到来历不清、归属不明的残肢败体,或长眠于地下,抛露于荒野的白骨时,通过检验,常常能让白骨来回答其主人生前的身高、年龄、性别、血型、受伤情况、死亡时间、乃至姓甚名谁,何方人氏,因何死亡,等等。因而骨骼在侦查、审判活动中,作为揭露犯罪、证实犯罪的无声证据,已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。法医骨骼检验,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,检验的范围也越来越大。目前,法医骨骼检验主要是围绕以下一些问题进行:
1.是人骨还是兽骨
这是骨骼检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。在骨骼完整的情况下,要鉴别是人骨还是兽骨,一般比较容易。而在只有很少一点骨片或骨骼外形不完整的情况下,鉴别起来则困难一些。鉴别的方法主要有:
(1)形态学检验:对于完整的骨骼,可将全部骨骼排列成人形,查看、比对各骨骼形态、大小、长短、粗细、牙齿等特征和状况,看是否符合人体骨架的特征和形态。由于人骨和兽骨在形态方面有较大的差异,因而鉴别起来并不困难。
(2)组织学检查:当检材仅为一点碎骨片,无法从外形上鉴别时,可将检材磨成薄片或制成骨组织片,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组织结构。根据骨组织结构的差异,就可确定是人骨还是兽骨。
(3)生物学检查:将骨质制成骨粉,用生理盐水浸泡,再将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作沉淀反应,若为人骨,则在两液接触面上呈现白色沉淀环;若为兽骨则无此沉淀环出现。应注意的是,检材虽系人骨,但若骨质过于陈旧或被烧煮过,骨内可溶性蛋白已经消失,也可能无此沉淀环出现。
2.是一人之骨还是多人之骨
在骨骼检验中,当确定检材系人骨后,需要进一步确定是一人之骨,还是多个人的?在被检骨骼完整的情况下,可以将全部骨骼排列组装成人形,查看各骨的数目、大小、形态等特征是否一致,有无重骨和剩余之骨,左右两侧之骨是否对称。如果骨骼的数目、大小、形态一致,无重骨或剩余之骨,则系一人之骨。相反,则可能是多人之骨。若所检验的骨骼残缺不全或为细小碎片,根据人体骨骼形态特征难以区分时,可以通过测定骨骼血型来鉴别被检之骨是否为一人所有。血型不一致,自然不是一人的骨骼,但血型一致,只能说明可能是一人的骨骼,不能得出就是一人之骨的结论。